概况
吉林建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成立于2015年,是吉林省创业促进会重点扶持项目。
孵化园总建筑面积2600余平,包括大学生创业服务区、创新创业培训室、创业企业办公室、创业项目孵化区、项目洽谈室、创业咨询辅导室、成果展示区等,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政策咨询、创业指导、设备、场地等多方面扶持与服务。目前孵化园入驻创业企业与孵化项目30余家,每年可开展KAB、SYB等创业技能培训千余人次。
整体思路构建
坚持以增强创新创业意识、开拓创新创业精神、提升创新创业能力、提高培养质量、造就卓越人才为主线。
推进以完善机制、构建体系、成果转化、师资建设、理论研究等五项工作,努力提升大学生职业技能教育工作水平。
搭建三个平台,以科技创新平台、教育培训平台、实践训练平台为载体,积极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
提升学生专业技术、终身学习、逻辑思维、实际动手、沟通表达、组织管理和危机化解等方面能力。
做法
以增强创新创业意识、开拓创新创业精神、提升创新创业能力,提高培养质量、造就卓越人才为主线
学校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各学院设立创新创业领导小组,班级设置创新创业委员,形成了自上而下的三级管理体系;学校从13级本科学生开始设置创新创业学分,作为毕业的必要条件。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体系和机制建设,促进了科学研究与理论教学相结合、创新创业指导与实践教学辅导相结合、基本理论学习与自主创新创业项目实践相结合,不断提升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和水平。
七方面能力
专业技术能力
终身学习能力
逻辑思维能力
实际动手能力
沟通表达能力
组织管理能力
危机化解能力
创业项目管理
申请入园的创业团队或个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创业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吉林建筑大学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未满两年的学生,而且需由学生管理部门审核推荐。
2.创业项目需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并具备一定的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3.在工商、税务部门依法登记的经济实体优先考虑。
4.科技创业、结合本专业创业可优先考虑。
5.创业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纪违法记录。
6.创业人员必须遵守创新创业孵化园的相关管理制度。
入驻
1.创业孵化项目自愿申报,经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一周,正式确定为入园孵化项目。
2.入园创业孵化项目与吉林建筑大学签订《吉林建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入驻协议书》。
退出
1.创业孵化项目入园孵化期限一般为一年。运营情况良好、经济效益突出的项目,如有需要,可在入园合同到期前一个月提出延长驻园申请,经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审核批准后适当延长驻园资格。驻园超过两年以上的项目要向学校缴纳水、电、宽带、场地等基本费用。
2.如果孵化项目违反《吉林建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入驻协议书》,违反诚实守信原则,经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审核认定后,双方终止合同,退出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
创业孵化项目的管理
1.创业孵化项目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创新孵化项目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3.创业项目负责人,自行承担入园期间发生的所有经营风险和因项目运营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政策及服务
入园孵化项目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1.免费提供相应的创业办公场地及基本办公设备。
2.免收电费、水费、宽带费、采暖费,其他费用由创业孵化项目自行承担。
3.创业开办经费或流动资金不足的,可按相关政策规定,协助申请自主创业贷款。
4.入园孵化项目运营情况良好及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可按相关政策规定,帮助申请政府相关补贴。
5.协助入园孵化项目办理各类证照,落实有关工商和财税优惠政策,提供财务和税务等办理的咨询服务。
6.提供创业培训和辅导、项目苹果、完善商业计划,提供项目推荐申报、市场营销、管理咨询服务等工作。
7.协助符合条件的入园企业申请政府各类扶持资金。
成绩
随着创新创业工作的不断深入,学校创新创业氛围不断浓厚,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人数不断增加,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每年参与各类学科竞赛、各级别的创业项目、创业实践等创新创业活动的学生逐年增加。我校学生近年来,在各类创新创业竞赛活动中屡创佳绩。
学校高度重视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建设,培养高质量师资队伍。从2013级本科生开始设置《大学生创新创业基础》必修课,普及创新创业知识;遴选《成功创业学》、《企业文化学》等12门公选课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选修课,形成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群;同时开展KAB、SYB技能培训,推进创业实践实训活动。目前学校拥有KAB讲师4名,SYB讲师16名,国家创业指导师1名。
学校自主编写教材已用于创新创业课程教学中。
另外我校先后被批准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创新创业分会会员单位”、“吉林省创业促进会大创梦城共建单位”、“吉林省科技教育学会理事单位”、“创意孵化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