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是“节能减排学校行动”的主要内容之一。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节能减排学校行动的通知》(教发[2007]19号)精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办并委托教育部高等学校能源动力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举办“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和科技竞赛”。
主办单位: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承办单位: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
一、竞赛主题
节能减排,绿色能源。
二、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为:紧扣竞赛主题,体现新思维、新思想的实物制作(含模型)、软件、设计和社会实践调研报告等作品。
三、竞赛规则
1、参赛对象: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本科生、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参赛者必须以小组形式参赛,每组不得超过7人,可聘请指导教师1名。
2、参赛单位:以各学院为参赛单位,每个学院限报5项作品,申报作品时需对所有作品进行排序以作评审参考。
3、作品申报:参赛作品必须是比赛当年完成的作品。参赛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设计,并按要求准时上交参赛作品,未按时上交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4、作品评审:专家委员会根据作品的科学性、可行性、创新性和经济性等指标对作品进行初审和终审,并提出获奖名单。
四、竞赛日程与安排:
1、竞赛报名:参赛单位在2016年4月1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学院报名表》交到土木教学馆A312室。
2、作品申报:(1)电子版。请各学院将竞赛作品申报书于2016年5月10日前发送至33806540@qq.com。(2)纸质版。请以学院为单位,将所有参赛作品的纸质版(一式5份)于2016年5月10日前交到土木教学馆A312室,汇总表加盖公章一并上交。对于纸质版材料,科技作品设计说明书请附在科技作品类申报书后面一并装订,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请附在社会实践类申报书后面一并装订,统一交到土木教学馆A312室。
3、组织答辩:初定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大创中心组织专家进行作品评审。优秀作品组织参加全国决赛。
五、奖励
1、竞赛设立等级奖、单项奖和优秀组织奖三类奖项。
2、等级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联系人:王春青 联系电话:043184566151
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