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建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指导学生完成并通过结题验收的指导教师给予课时奖励,其中国家级项目给予120学时的奖励,省级项目给予60学时的奖励,校级项目给予20学时的奖励。本批次奖励包括:
2016年立项周期为两年的通过结题的项目73项;
2017年立项周期为一年的通过结题的项目195项;
2017年立项周期为两年的通过结题的项目27项;
奖励教师共计18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