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建筑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3/22

学校各部门、单位:

现将《吉林建筑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建筑大学

2017年3月22日

吉林建筑大学

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5〕4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积极响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以增强创新创业意识、开拓创新创业精神、提升创新创业能力,提高培养质量、造就卓越人才为主线,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为目标,积极服务区域地方经济发展,践行高校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智力支撑的历史使命。

(二)基本要求

把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动我校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作为“十三五”期间工作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创新创业教育的体制机制,加强政策引导与保障,各部门、单位齐抓共管,全过程、全方位、全环境共同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积极破解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努力提高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水平。

(三)总体目标

全面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到2020年全面健全融课程建设、科创基地、项目孵化、百名导师、文化引导为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不断提升学生研究性学习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集成化创新能力、团队组织协作能力、跨文化交往能力、扎实实践应用能力、健康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的能力,使得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明显增强,投身创业实践的学生显著增加,优秀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大批涌现,毕业生就业创业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完善人才培养体系

1.优化培养方案。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由教务部门组织开展修订完善培养方案的相关工作。明确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要求,优化课内外学时分配,调整必修、选修课程比重,完善师生双向选择机制,强化个性化培养,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课程相融合,确保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要面向全体学生,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

2.建设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建立一批跨院系、跨学科、

跨专业的创新创业选修课程,拓宽学生视野,提升学生能力。提高现有创业必修课、选修课的课程质量和教学效果;增设创新研究、创业精神、创业实践、创业管理、SYB、KAB等类课程;积极组织开发或引入校外优质的创新创业教育类开设在线开放课程;号召高水平专业教师参与创新创业类课程建设,促使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全面融合;选聘优秀校外师资,举办系列创新创业类讲座;有效衔接创业指导、就业指导和职业生涯规划类课程建设。

3.丰富创新创业教育形式。鼓励教师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扩大小班化教学覆盖范围,积极推进创新考试办法试点工程,推进教育教学改革;鼓励教师吸纳学生参与科研项目研究,做到早启蒙、早参与、早学习,提升学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并予以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拓宽创新创业学分获得途径,加强校政、校所和校企联合,积极探索合作模式,建立健全学分转换机制。

(二)提升师资水平

1.增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明确教师在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加大对教师实施创新创业教育的支持力度。鼓励教师在开展日常教学和科研的同时,进行创新创业教育有关的政策、理论和方式方法等方面的研究,不断丰富创新创业教育理论成果;积极

选派优秀教师参加创新创业培训与辅导,提升创新创业教育能力和水平。

2.鼓励教师开设创新创业课程和指导创新创业实践。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将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加强对学生专业化的创新创业教育、指导与培训。遴选一批具有专业背景的教师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并讲授大学生创新创业课程,重点培养学生结合所学专业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能力;探索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结合的方式与途径,避免“硬着陆”、促进“软融合”,不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各院部要积极建设创新创业教师队伍,为学生参与创新竞赛和创业实践活动提供有效指导;各院部要设置专人为学生创业活动和实践提供常态化的帮扶和服务。

3.吸引校外师资参与创新创业教育。加强创新创业导师队伍建设,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选聘知名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行业专家、投资人、优秀校友等作为校外导师来校进行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指导和培训,帮助学生了解市场与资本,引导学生将专业技术逻辑和市场逻辑紧密结合,提升创新创业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水平。

(三)完善实训实践体系

1.通过创新实验培养创新创业意识。注重大学生实践应用和科研创新能力的训练和培养,加强过程监督与指导,提高实验教学内容的综合性和设计性,特别是探究性、创新性的实验项目比例,发挥实验教学对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重要作用。

2.通过项目学习培养创新创业能力。扎实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促进课堂学习与项目学习有机结合,鼓励学生自由组建团队,通过确定选题、制定计划、收集处理信息、活动探索、制作作品、交流成果等系列活动,培养自主学习、主动思考、实践创新、团队协作、领导决策、解决问题等多方面能力和素质。

3.通过创新创业竞赛积累创新创业成果。鼓励并支持学生积极参加“互联网+”、“挑战杯”等各级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鼓励学生跨校、跨年级、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参赛队伍,发挥群体智慧,并安排导师做好指导。整合校内竞赛资源组织各类大赛,建立国际级、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多维度竞赛服务体系。通过竞赛,加强学生与社会各界优秀人才交流切磋,不断打磨项目和团队,完善优秀项目和成果,提升创新创业能力。

(四)健全平台体系

1.发挥教学实验室、科研中心作用。全面开放学校教学实验室和科研中心,明确职责任务、创造优质条件、做好相应保障,为学生开展创新实践活动提供场所、设备和必要支持。

2.建设科创基地、文创空间和创业教育基地。积极推进校院两级大学生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工程,建设文创空间,密切与校外企业、孵化器、教育培训机构的合作,共建大学生创业教育基地,推动校企协同育人。积极整合内部资源,争取外部资源,完善基地条件,加大指导支持力度,健全运行机制,保证“场地、人员、经费、制度”四到位,发挥基地的聚集效应和辐射效应,为学生创新创业打造良好的硬件设施和完备的软性服务。

3.建设创意实验室、创业工作坊。以学校南区建设为契机,建设创意实验室、创业工作坊,开辟创业活动空间,提供创业初期各种软硬件服务,为学生搭建创业实践平台,让学生在实践创业中真实体验新创企业的运营和管理,拓展学生创业思维,培养创业能力。

4. 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根据创客团队和创业企业的成长规律和实际需要,建设包括大学生创业服务区、创新创业培训室、创业企业办公区、创业项目孵化区、项目洽谈室、创业咨询辅导室、展示区等功能完善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打造功能齐全、配套支持到位、服务贴心便捷、创新创业联动、技术资本融合、资源连贯畅通、学业创业良性互动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

(五)营造环境氛围

1.建立创新创业类学生社团。结合学生发展需求,组

建校级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协会”;大力支持现有的科技创新类社团的发展;积极建设与学科创新竞赛、创新创业项目、创业实践等相关联的学生社团。通过社团举办创意交流分享、创新成果展示、创业政策宣讲、成功案例分析、创业榜样座谈等活动,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

2.搭建创新创业学生交流平台。依托“创意市集”、“科技创意节”、“学术论坛”等活动开展创新交流;依托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定期开展创业家讲堂、创业沙龙、创业论坛、创业训练营、创业能力测评、创业计划竞赛等创业活动,打造创新创业文化生态。

3.组织丰富的创新创业讲座。选聘知名公司、企业、研究所等单位的创业企业家、技术专家、投资经理以及省内外优质的创新创业师资来校开展创新创业讲座和报告,与学生交流体会,启迪学生思想,激发创新创业热情,提升创新创业能力。

4.建立创新创业专题网站。建设吉林建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网站,设置创新创业教育、学科竞赛、实践实训、课程在线学习、通知通告和政策动态等不同模块,为学生创新创业等提供信息服务,打造创意交流分享、创新成果展示和创业孵化服务的网络平台。

5.强化常态化的引导和指导。加强院部创新创业领导小组和创业助理队伍建设,通过系统培训不断提升创业助理队伍的指导、咨询、服务能力,进而督促学生重视创新性学习和创新创业学分积累,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让创业助理成为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最初领路人。在基础深厚、优势突出、成果显著、有较好发展潜力的院部中评选“创新创业工作示范单位”,结合院部实际,凝练总结经验,加大工作力度,争取更大成果、力争实现较大突破。

(六)强化管理和保障

1.强化制度保障。根据社会和产业人才需求调整优化专业设置,将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作为重要指标纳入人才培养的质量考核标准体系;进一步落实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优化创新创业学分的考评机制,设置创新创业奖学金,对于在创新创业方面取得突出成果的学生在评奖评优、毕业生推荐等工作中给予优先考虑;支持学生休学创业,实施学分制管理和弹性学制;健全创新创业教育的监督、评价、反馈、改进等质量保障机制,将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作为对各部门、单位,教师考核的重要指标;不断调整和完善创新创业教育的相关规章制度。

2.优化体制机制。进一步形成学校各部门、单位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协同机制,不断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校院两级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作用,不断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创业就业助理、班级创新创业委员三级管理体系功能,形成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工作局面。

3.加大经费支持。设立专项基金,为师资聘请、教学组织、学生活动、创业孵化等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活动提供支持。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和优秀项目奖励基金,激发学生参与创新创业的积极性。积极争取政府拨款、企业和个人捐赠,为学生创业项目推介、孵化、产业化等提供启动资金和引导基金。

4. 提供资源保障。协同国内、省内和校内优质的创新创业教育平台资源,争取国家和省、市、区各级政府的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和贷款贴息等政策落地;加强学校科创基地、文创空间、创业实验室、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等平台的建设,为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免费提供场地、用水、用电、网络、指导和培训等服务,努力为学生提供优质的创新创业环境与资源。

各部门、基层院部要了解本部门、单位在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中承担的职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督导落实。加强对教师、学生的宣传引导,激发广大师生从事创新创业的热情和积极性,形成勇于创新、善于创新、崇尚创新、宽容失败、全员育人的创新创业氛围,巩固和深化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成果,为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抄 送:学校党政领导同志。

吉林建筑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7年3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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