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吉林建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校字〔2017〕73号),以下简称《奖学金管理办法》。
二、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报
学生按照《奖学金管理办法》文件中的要求,认真填写《吉林建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并将相关支撑材料提交所在学院。此项工作于2017年9月15日之前完成。
(二)学院审核
各学院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文件要求召开小组会议,对申报学生进行审核、评定、排序,评选出推荐学生,上报至学校大创中心。学院向大创中心需提交以下材料:学院创新创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总结、《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吉林建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申请表》、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经学院审核盖章)及其他证明材料、2000字以内个人总结材料。请各学院于2017年9月22日前将以上材料一并上交至学校大创中心,同时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488810858@qq.com。
(三)学校终审
学校大创中心汇总各学院报送材料,根据《奖学金管理办法》进行评选,之后提交学校审定,确定最终名单。
三、相关要求
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是激发学生创新意识,促进学生创业能力提高,不断提升应用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同时要公开、公平和公正评审,确保相关材料准确、及时、规范报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明晨,冯婧
电 话:0431-84566155,0431-84566153
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