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的相关说明
2017/03/23

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我校自2013级起在籍全日制本科生毕业需修满6个创新创业学分方可毕业,学分结构分为理论教学部分和实践部分。其中理论部分包括创新创业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大学生创新创业基础》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为3分,其他一般创新创业选修课认定为2学分/门(包括网络课程);实践部分包括创新创业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科研创新、创业实践等。具体情况详见《吉林建筑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试行)》,http://219.217.90.100/show.php?id=1262&tid=144&fenlei=1

针对近期学生集中咨询的相关问题进一步说明如下:

1.自2013级起所有学生都已修过《大学生创新创业基础》课程,即只需修满剩下的3学分即可顺利毕业。

以本学期为例,针对2013级,剩下的3学分可通过以下途径获得:

一是选修创新创业选修课并取得合格成绩(报名时间截止到本周日,详见http://jwc.jlju.edu.cn/wjtz/2882.jhtml);

二是参加“创青春”大赛(目前各学院正在报名中)等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只要报名并参赛,至少获得1学分。

三是参加诚信创业能力培训http://219.217.90.100/show.php?id=1416&tid=5&fenlei=1,成绩合格即可获得3学分。

1.对于个别12级及更高年级学生,因征兵、降级、休学等原因在13级学习的,原则上不做创新创业学分要求,但需要个人撰写情况说明经学院创新创业领导小组核实,报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备案。

2.各学院2013——2016级学生的实践部分创新创业学分已于2016年12月统计完毕,并已责成各学院创业助理反馈给学生签字确认。全体本科学生可对照创新创业选修课名录获知自己的理论学分,加上实践学分,二者之和即为个人的创新创业总学分,若再有其他疑问,可咨询相应学院创业助理。

附:我校自2014年以来开设的创新创业类课程名录(见下页)。

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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